产品别名 |
福清到日照汽车,福清到日照大巴车,福清到日照客车,福清到日照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品牌 |
金龙 |
加工定制 |
是 |
乘员/座位数 |
多种可选 |
排放标准 |
欧Ⅰ |
燃料 |
汽油客车 |
门数 |
一门 |
欢迎乘坐福清到日照的豪华卧铺大巴车
随车电话:
欧洲之星、冷暖空调、VCD、饮水机
天天发车.直达专大巴高速直达
始发站: 福清 17:30
终点站: 日照汽车客运总站
汽车类型 :奔驰软卧(高别)
长途客运公司服务范围:
1、汽运包车、小件快运,从车到车、往返联运,安全快捷;
2、杜绝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3、运输保险业务 ,行李托运,宠物托运。
我们的优势:
1)正规的运输,让您放心。
2)全面的保安措施,您的乘车安全,损缺货物按价赔偿。
2)从人到车,一对一的专人跟踪服务到位。
3)天天发车、准时、准点、安全快捷、保险。
2013年9月17日,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发布,新政策规定,10月15日为各城市申报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截止日。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考虑是否申报示范城市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提交,这让不少城市绞尽了脑汁。“非常辛苦,要做出一个严谨的规划不容易。”深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积极准备申报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
除了深圳,25个示范城市中,同样积极筹备申报的城市还有北京、上海、合肥、长(沙)株(洲)(湘)潭、武汉等。截至记者发稿时,重庆、济南、长春、大连、杭州、昆明、南昌、唐山等城市均表示,相关部门还在协商中,不能确定终是否申报。呼和浩特则表示,该市目前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没有相关计划。记者采访发现,上一轮示范活动中成绩或汽车产业发达的城市此次申报态度普遍比较积极,时间确定申报,并着手制定申报方案,而上一轮推广成绩较差的城市则相对犹豫。此外,目前确定申报的城市都是上一轮示范中的批示范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新乡、南京、郑州等原先不在“十城千辆”示范城市范畴的城市,此次积极申报进入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行列。
秉承着一贯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态度,此次申报示范城市,深圳率先响应。深圳是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首批6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之一,到目前为止,深圳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累计超过5000辆,居于。
据了解,深圳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主要集中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领域,已累计在公交行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3850辆,占公交、出租车辆总数的12.6%。开通新能源公交线路143条,建成公交充电站74座、充电桩941个,出租车充电站6座、充电桩194个,形成新能源公交服务网络。
该市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中,深圳推广新能源汽车计划达到2万辆以上,其中将新增五六千辆物流、环卫车。目标是要通过第二阶段的推广应用,拿出阶段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且加以解决,为今后的推广打开一条通路,理顺关系,走上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比如,充电设施建设问题。新方案考虑把充电设施按照标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里去,给它一定的法律地位,以后新建的小区全部都要配上充电设施。还要探寻一种既便于管理又安全的充电方式,设想在电费基础上加一定服务费,让充电设施的投资方通过服务费等实现盈利。“有序的管理制度不是应急制度,而是常态的管理制度。2015年以后,管理处于一种常态了,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辛苦。理顺关系,把关系建立起来,我们认为是下一阶段的主要目标。”该人士表示。
乘车注意事项:
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乘车:
1.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不听劝告者。
2.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者。
3.恶性传染病患者
第二条 及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1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不供给座位;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或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买儿童票。
第三条 身高1.1米至1.3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供给座位。
第四条 残废军人凭颁发的《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半价优待票,全价票旅客待遇。
第五条 旅客应按规定购买与所要乘坐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相符的客票。
需要躺卧的伤、病旅客,应按实际占用的座位购票。
第六条 凡持有证明,执行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的人员,以及新闻记者、残废军人可购票。
第七条 客票以票面的乘车日期、车次,一次完毕行程为有效期限。旅客中途终止,客票即行失效。旅客因急病、伤或临产中途终止时,凭诊断证明和原客票,退还未乘区段,免收费。
第八条 旅客持符合规定的客票,按票面的日期和车次检票乘车,直达班车、普快班车、普客班车在始发站对号入座。
第九条 旅客不能按票面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二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改乘以一次为限。开车小时内不办理签证改乘,可作处理,按规定核收费。
第十条 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如事先申报,事后找到原客票,在商定时间内,证无讹,退还原,免收费。
途中遗失客票,能取得确实证明者,允许继续乘车至原票到达站。
第十一条 旅客要求越站乘车,事先申明并经驾、乘人员同意,补收加乘区段。如不事先申明,其越乘区段按无票乘车处理。